北京林业大学推荐201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3-09-16 点击数: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选拔创新人才的重要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校推荐201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和《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北林教办发[2006]28号)开展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我校推荐推免生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的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骆有庆

副组长:于志明

  :王士永  杨宏伟  何艺玲  田呈明  王云琦      张柏林  伊松林  田明华      陈志泊  段克勤      王毅力  徐基良      张继晓      孟祥刚

2.各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应以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由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学科带头人、系主任、学院教学秘书等人员组成。推荐工作的组织评审等各环节工作由组长负责(组织、评审、签字等)。学生工作(2+3)的推荐工作由学生处和学院党委(总支)副书记负责;体育特长生的推荐工作由体育部和学生所在学院共同负责;支教团的推荐工作由校团委负责;学术特长生的推荐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二、推免生资格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一贯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及从事本专业研究所具有的专业能力。申请者平均学分积须专业排名前30%、平均学分积不低于80分、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55分(含455分)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专业四级,日语专业学生达到国际一级。若某一专业,学术型推荐指标、专业型推荐指标之和多于申请者(申请者须具备上述条件),剩余的专业型推荐指标,在选拔申请者时,可以对学习成绩作适当放宽,成绩排名可以放宽至专业排名前40%,无不及格课程(体育课、全校公共选修课除外,体育课补考后要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艺术设计专业学生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日语专业学生达到国际一级。

3.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在科学研究和学习活动中,有较强的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习惯,有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4.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所学课程的考试成绩出现不及格者失去推荐免试资格。(体育课、全校公共选修课除外,但所有课程第一次成绩均要参与学分积的统计,体育课补考后要通过)。

5.毕业后不出国留学、不直接参加工作的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

三、推荐工作总体要求

1.鼓励学生留在校内读研,也提倡学生跨校(院所)流动。

2.学院依据申请者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确定推荐指标,推荐指标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综合成绩排名靠前者选择推荐指标时具有优先权,可以选择学术型指标也可以选择专业型指标。学术型指标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指标仅限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

3.在推荐工作中,各学院应当做到各项工作高度透明。考核方式、评定标准、考核结果、初选名单等须在学院内至少公示10天。

四、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1.学院应召开全体10级学生动员大会,经班级评议后,由学生本人提出成为推免生的书面申请。

2.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科带头人、系主任及有关人员,对提出推荐免试申请的学生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进行认真、全面的考查,确定初选入围者。

3.学院对初选入围者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一般由85%学习成绩,10%专业综合考试,5%综合素质组成。专业综合考试可采取笔试或笔试与面试、口试、设计、实验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以有利于选拔优秀人才为原则,由各专业特点来确定考核内容。

4.学院根据申请者综合成绩排名,比照所分配的推荐指标确定学术型推荐指标、专业型推荐指标人选,并上报教务处。申请者根据所获指标类型,可以申请在校内也可以申请其他接收单位读研。

5.申请推荐校内的学生,学校向本校相关学科推荐。接收为校内的推免生不能再申请推荐校外,否则取消其推免资格。对于具有推免资格,但未被我校接收的学生,学校向校外其他接收单位推荐。

6.为便于申请推荐校外的学生及早落实接收单位,学校可向申请推外的学生出具“推免资格证明函”,每人可开具2个。

7.参加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并通过结题验收且取得学分者、

获得国家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限前三名)、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原则上限第一作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限前三名)等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若申请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附件2

五、时间安排

1.请各学院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根据学校的要求制订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请于918日上午800前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与注册中心(主楼303室)。

2.本次推荐免试研究生初选者的综合成绩排名于2013924日前全部结束,初选结束后,经学院推荐推免生评审小组组长签字后按综合成绩排名填表报教务处审核。

3. 申请推荐校外的学生,须在1013日上午800前拿到院校接收函,并将接收函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上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否则失去推免资格,各学院按照替补名单顺序递补。

4. 1014日上午1200前各学院将推荐正式名单汇总表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上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名单并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上签注意见。

5. 1015日学校召开学校推免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推免公示名单,并在学校相关网站公示名单。

6. 1015日上传汇总名单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并前往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上盖章。

7. 1015日后学校将推荐校内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统一上交学校研究生院;将推荐校外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返回给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和历年成绩单于1025日前交至接收单位。

六、其他

推荐免试研究生实行公示制度,对操作程序或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在此期间可向学校纪委(综合楼106房间,电话:6233821862336014)反映。

   

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