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13-14-2学期部分节假日放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5 点击数:
转:北京林业大学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放假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和学校教学安排,现对我校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放假做如下安排:
一、清明节:4月5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4月7日停课一天。原第八周周一(4月7日)的教学内容,教师须自行与学生协商安排补课,并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补课时间、地点和方式。若补课需使用一教、二教或学研大厦的教室(包括顺延),须向教务处申请借用,不得自行占用教室,避免与其他日常教室安排冲突。
二、劳动节:5月1日(星期四)至5月4日(星期日)放假4天。
三、端午节:5月31日(星期六)至6月2日(星期一)放假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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