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5 点击数:

各教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开学以来教学工作状况,规范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过程监控,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教学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促进中心继续联合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开展时间

2016425日至56日(第910周)。

二、    主要内容

1.     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运行和落实情况;各教研室工作及教学活动开展情况;

2.     教学计划的执行、各项教学活动的开展等方面的情况,包括教学进度、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相符程度等。

3.     实践教学环节情况,包括实习、实验计划执行情况、实践教学组织形式、综合和设计性实验开展情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落实情况及效果等。

4.     教师教学制度执行情况,如:是否私自调、停课或更换任课教师,不按时上、下课情况等。

5.     课堂纪律与效果:学生迟到、早退及旷课情况,课堂上吃零食、睡觉、玩手机等现象以及作业完成情况等。

三、    检查方式

1.领导、同行听课;2.领导、教学督导巡查;3.组织观摩教学;4.召开座谈会;5.检查各类教学档案。

四、    有关要求

在本次检查工作中,要进一步检查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效果。重点要结合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要求,检查毕业论文开展情况;严格规范教学行为和教学秩序,杜绝教学事故发生。

1.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与教学督导沟通,充分发挥各级教学团队和教研室的作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周密制定检查计划。请各教学院(部)于421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计划和学院领导具体听课安排报教务处。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促进中心将对各学院教学检查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听课要求。各学院领导、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每人至少听课一次,并填写听课卡。欢迎机关管理人员参与教学管理,走进课堂听课,并将听课结果(听课卡)反馈到教务处。

3.观摩教学要求。学校将组织2015年校级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部分获奖教师开展全校公开课演示。各教学院(部)也要积极搭建平台,举办优秀任课教师教学观摩等教学学术研讨活动,分享教学经验。

4.座谈会要求。各教学院(部)要以系或教研室为单位召开教师座谈会。分专业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教学督导将参与各级各类座谈会,共同交流教学体会及教学相关问题。

5.落实好新进教师以及近年教学评价分数较低的教师的帮助和指导工作。各教研室要加强对新进教师、青年教师在备课、教学技能等方面的指导,青年教师较多的教学单位要专门组织召开青年教师教学工作研讨会;对近年教学评价分数较低的教师,各教学院(部)要安排指导,帮助教师进步。

6.各教学院(部)也可结合学院实际开展特色活动,以丰富检查内容,确保检查效果。

 

五、    检查结果

1. 检查结束后,各教学院(部)要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及时研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分成学校及学院两个层面,提出建议或解决方案。

2. 各教学院(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并于513日前将反馈表、听课卡、座谈会记录和总结交教务处。

联系人: 冯强,电话6084;谢京平,6174

附件:

1. 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听课分组安排

2. 北京林业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反馈表

3. 听课记录卡

 

教务处      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促进中心 

 20164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