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6-05-24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16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相关工作安排

1.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定》(北林教办发〔2006〕26号)及相关评分标准、撰写规范、格式要求(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查询下载),认真做好2016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工作。

2. 2016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于6月20日开始,6月27日前完成。各学院于6月13日前将答辩工作安排表(附件1)报教务处,以便学校安排检查;6月30日前,各学院要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成绩上报工作。

3. 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对2016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时进行总结,于本学期放假前将书面总结(附件2)报教务处。

二、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安排

(一)评选标准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推荐参加2016年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1. 参加评选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从被学院论文答辩委员会评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中推荐。

2.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需结合科研、生产或社会实际,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有一定的创新性。

3. 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在理论或设计方法上要有新的见解。

4.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要有一定理论或应用价值。

5. 论文作者在整个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学风端正,工作认真。

6. 论文书写、排版、装订等规范性符合学校规定要求。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名额不超过学院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

(三)推荐要求

1.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向本院学生和教师进行宣传动员。要成立专门的评审小组,在所有毕业生完成答辩的基础上,对拟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集中评议和抄袭检测,要从严评选,宁缺毋滥。

2. 各学院应于2016年7月4日前将以下推荐材料报教务处,过期不报视为放弃,不再补办:

(1)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附件3);

(2)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电子版,撰写规范见附件4);

(3)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包含毕业论文(设计)正本、附图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

(四)相关说明

被评为校级优秀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校将颁发证书,其摘要将编入当年《北京林业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汇编》。

  

附件1: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表

附件2:北京林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附件3:北京林业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附件4:北京林业大学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撰写规范

 

 

北京林业大学教务处

2016年5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