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及之前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学校近期将组织2021年及之前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般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1.教务处委托项目所在单位组织结题验收,可采取通讯评审、现场考察、专家会议评审等形式进行。评审专家组一般由项目研究领域内的5-7名专家组成,填写《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专家意见表》(附件1),对参与结题的项目形成书面意见。

2.提交材料清单

(1)《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完成情况简表》(附件2);

(2)《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般项目)》(附件3);

(3)相关研究论文,以及反映项目成果的其他材料;

(4)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汇总表(附件4)。

3.结题时未达到预期效果、完成状况较差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写出书面说明并制定整改方案,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参加教学单位组织的第二次评审。

4.对于确有继续研究及推广价值的已结题项目,教学单位可在结题意见中向教务处推荐,教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一步资助项目等有关事宜。

5.教学单位须于2023年5月8日之前将结题验收项目的各项材料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

二、重点、委托、新工科项目,以及课程思政、科教融合、等专项结题验收要求

1.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项目名单见附件5);

2.结题答辩形式:不超过5分钟PPT汇报,答辩项目可安排最多不超过3人进入答辩现场,非答辩项目不参与旁听。

3.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提交材料清单:

(1)《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重点、委托、新工科项目,科教融合专项)》(附件6)或《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课程思政专项)》(附件7);

(2)已发表的论文(需标注资助课题信息);

(3)其他代表性成果;

(4)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汇总表(附件4)。

5.教学单位须于2023年4月21日之前将各项目结题材料电子版收齐后提交教务处,结题报告书和汇总表需同时提交一份签字盖章扫描件,各项目文件夹按照“所在单位-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主持人”命名。

三、申请延期、变更或撤销项目

项目进行中需对研究计划、主要人员作重大调整、变更或有其他重大变化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填写《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8),所在单位签署明确意见后提交教务处,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联系人:崔璨        联系电话:62338328

联系邮箱:cuican0710@126.com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专家意见表

2.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完成情况简表

3.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般项目)

4.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汇总表

5.待结题重点、委托、新工科项目,课程思政、科教融合等专项清单

6.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重点、委托、新工科项目,科教融合专项)

7.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课程思政专项)

8.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