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已到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2 点击数:

各单位:

学校近期将组织部分已到期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及之前年度一般项目和专项结题验收要求

1.教务处委托项目所在单位组织结题验收,可采取通讯评审、现场考察、专家会议评审等形式进行。评审专家组一般由项目研究领域内的专家组成,填写《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专家意见表》(附件1),对参与结题的项目形成书面意见并报教务处备案。

2.项目提交材料清单

1)《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完成情况简表》(附件2);

2)《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般项目专项)》(附件3);

3)相关研究论文(需标注资助项目信息),以及反映项目成果的其他材料;

4)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汇总表(附件4)。

3.结题时未达到预期效果、完成状况较差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写出书面说明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第二次评审。

4.对于确有继续研究及推广价值的已结题项目,项目所在单位可在结题意见中向教务处推荐,教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一步资助项目等有关事宜。

5.各单位须于2026319之前将结题验收项目的各项材料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

二、2024年及之前年度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1.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待结题项目名单见附件5);

2.提交材料清单:

1)《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6);

2)已发表的论文(需标注资助项目信息),以及反映项目成果的其他材料;

3)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汇总表(附件4)。

3.教学单位须于2026312之前将各项目结题材料电子版收齐后提交教务处,结题报告书和汇总表需同时提交一份签字盖章扫描件PDF版,各项目文件夹按照“所在单位-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主持人”命名。

三、申请延期、变更或撤销项目

项目进行中需对研究计划、主要人员作重大调整、变更或有其重大变化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填写《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7),所在单位签署明确意见后提交教务处,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联系人:崔璨 联系电话:62338328

联系邮箱:bfujyk@163.com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专家意见表

2.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完成情况简表

3.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般项目专项

4.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材料提交汇总表

5.2024年及之前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待结题项目名单

6.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7.北京林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